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同舟工程-中央企业参与“救急难”行动”的通知》(民办发﹝2015﹞29号)文件要求,开展好定点帮扶涞源县“同舟工程”体现“一方有难、共渡难关”“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风尚,落实航天集团社会救助“应救尽救、应养尽养”的基本原则。2019年涞源县“同舟工程”实施计划如下:
计划投入资金:壹拾万元
救助范围:
1、涞源县本地户籍,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经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后,年个人实际自负医疗费用总额度超过当地本年度低保标准(当地月低保标准*12个月)与家庭人口乘积2倍的困难家庭。
2、涞源县本地户籍,家庭成员患有重特大疾病,经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后,年个人实际自负医疗费用总额超过当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均纯收入)与家庭人口数乘积,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标准的因病致贫家庭。
3、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资企业和慈善组织共同认定的其他因医疗费用过大造成基本困难的家庭或遭遇其他“急、难”情况,有突出代表性的家庭。
审批程序:
由受助人员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核实后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受助人员再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审定后报航天集团挂职副县长,挂职副县长组织公示后审批,最后有涞源县扶贫局发放救助金。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